主页 > imtoken安卓版下载安装 > 区块链、虚拟货币投资、赌博、投标、欺诈或非法经营?

区块链、虚拟货币投资、赌博、投标、欺诈或非法经营?

imtoken安卓版下载安装 2023-02-25 05:30:21

依托区块链的技术或概念,吸引客户参与虚拟货币投资平台合约交易和赌博,平台的代理人大多被判欺诈、非法经营或开设赌场。在无法确定平台交易真实性和资金流向,无法证明平台或代理人通过人为或技术手段限制客户提取资金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违法经营应予追究,不得以虚假手段起诉代理人。招揽客户和引诱投资的行为以欺诈罪被起诉和审判。

一。该罪不符合诈骗罪。

(一)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因果关系、非法占有意图

数字货币被骗能立案吗_虚拟货币 立案_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区别

投资者的盈亏与未来国际市场上虚拟货币的指数挂钩。没有人能在交易过程中准确判断未来指数行情虚拟货币 立案,也无法判断投资者的盈亏。施暴者确实诱使投资者进行交易,但在诱导者下单时,诱导者本人无法确认指数的未来涨跌。因此,喊单的目的是促进客户形成投资意愿和交易,而不是构成欺诈罪的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

只要调用了某个订单,客户跟进,如果订单调用的方向正确,客户肯定会赚钱,反之则亏损。投资者的损失取决于各方不知道的指数变化情况,挂单行为之间不存在刑事因果关系。

喊单行为不强制投资者跟进,投资者决定涨跌;无论投资者是否服从命令调用者并进行投资,盈亏不取决于命令调用者的行为。因此,从主客观一致的角度来看,喊令行为并不能反映犯罪嫌疑人的非法占有意图。

数字货币被骗能立案吗_虚拟货币 立案_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区别

(二)投资者的损失不是必然的,盈亏是偶然的

假设记录在案的证据仅包含被害人(赔钱的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并未展示所有投资者的信息和投资情况。即使从受害者的投资角度来看,其在一定时期内的投资也是有利可图的。虽然从整体上看,大部分投资者都会赔钱,但这也属于概率的范畴,不一定。

(三)关于投资资金流向,立案证据无法确定的情况

虚拟货币 立案_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区别_数字货币被骗能立案吗

投资者使用虚拟货币进行投资和结算。虚拟货币本身不受主权国家监管。依靠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无法确定其流通领域是国内还是国外。因此,流入国际一级市场的投资资金仍在国内流通。即使有犯罪行为人的供述在国内流传,也没有任何依据,也没有其他客观证据可以证实。结合虚拟货币的特性,显然值得怀疑。即使资金在国内流通,在可以实现盈亏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自由存取资金,盈亏不确定虚拟货币 立案

(四)对投资者的误解

投资者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对投资行为的性质、后果、风险、交易费用等有相当程度的认识。这些都是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必须考虑的因素。其他因素包括虚拟货币市场、国际形势等。即使投资者错误地认为来电者是投资专家,从而提高其投资利润的预期和预期,这只是其投资决策的因素之一,并非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这种误解不构成对诈骗罪的误解。

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区别_虚拟货币 立案_数字货币被骗能立案吗

(五)关于赌博

平台与投资者相互对赌,无论投资者的损失是否由平台赚取,均不能证明构成诈骗罪。如果平台是交易者,投资者的投资最终进入交易市场,平台投注表明平台既是交易者又是投资参与者;如果平台是市场运营商,当市场与实际指数挂钩时,投注行为与盈亏结果存在差异。没有因果关系。

二。从客观行为的角度看,代理人的经营者构成从犯

虚拟货币 立案_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区别_数字货币被骗能立案吗

代理人不办理投资者资金,不控制或参与投资者出入金的具体投资过程,不控制平台系统。其行为是通过各种方式发现并诱导投资者参与上述平台的投资,然后平台根据业绩向其分配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本案构成犯罪。一是平台构成犯罪,代理人帮助平台吸引客户,促成交易。因此,本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都应​​构成从犯。

上述平台行为具有类似的期货交易模式,刑法应对其“非法交易平台”进行评估;该行为不具有诈骗罪的实质,不应作为诈骗罪规范。作为平台的代理人,与平台构成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帮助作用的,应当认定为共犯。

【欢迎转发+私信,本文作者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廖大林律师,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身份】

区块链、虚拟币投资、对赌、喊单,诈骗罪还是非法经营罪?